马涛律师亲办案例
一起离婚案
来源:马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3-07-01
浏览量:638
    委托人女方因与男方性格不合,双方经常争吵导致感情确已破裂,需要与男方离婚,同时确定小孩抚养权和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因女方多次与男方就小孩抚养权及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因此要求委托律师代理提出离婚诉讼。律师接受委托后,了解到相关案情如下:
2010118,双方在厦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于2012515日生育儿子。双方购置房产一套,该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双方没有其他财产和债务。
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经常由于生活琐事吵架,导致双方感情确已破裂。20121227日男方陈某搬离家庭与女方分居。双方虽然均同意离婚,但因财产分割、小孩抚养等问题多次协商未果。为此,委托人要求聘请律师代理提起离婚诉讼。
律师接受委托后,指导委托人补充和完善证据,同时制定了周密的代理方案,向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该案立案后,经过律师的努力,区人民法院主持庭前调解,最后确定《民事调解协议书》内容如下:
1、双方自愿离婚;
2、夫妻全部财产归委托人女方所有。包括:
夫妻共有房产一套归委托人所有,男方应得的房价补偿款数十万元作为小孩抚养费一次性支付给委托人女方,男方不再取得该房价补偿款;
3、小孩归委托人抚养,男方每月另行支付委托人600元的小孩抚养费。
经过律师的努力,委托人关于离婚、小孩抚养权、财产分割的目的全部得到实现。
本案中,通过律师的努力,男方完全属于“净身出户”,特别是男方在没有重大过错的前提下,律师促使没有取得夫妻共有房产分割应得的数十万元补偿金,这种情形更是十分少有和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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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涛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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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厦禾路844号中厦国际大厦9层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马涛
  • 执业律所:
    福建嘉铠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50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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